内江市资中生态环境局
关于资中县城区(重龙镇)水质自动监测站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内江市资中生态环境局拟采购“内江市资中县城区(重龙镇)水质自动监测站技术服务”,现诚邀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内江市资中县城区水质(重龙镇)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对水站的仪器设备、采样系统等进行维护保养、校准、维修;按我局要求完成与技术服务有关的其他工作;对我局人员开展水质自动监测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三)服务期限:2025年1月至3月,共3个月(以实际运维时间为准)。
(四)比选控制价:3万元以内。
(五)款项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次竞争性谈判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
三、竞争性谈判技术要求和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
竞争性谈判技术要求和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四、比选方式:最低价评标法
五、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1月2日15:00。
(二)开标地点:内江市资中生态环境局4楼会议室。
六、竞争性谈判资料提交
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前,应提交密封完整封口加盖单位公章的比选资料,否则以废标处理。竞争性谈判资料提交到内江市资中生态环境局4楼会议室。
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15:00。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江市资中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陈旭东
联系电话:******
地 址:资中县水南镇学府路
内江市资中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1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
一、资格、资质性相关证明材料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三)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四)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六)提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参与投标则只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和申请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2.申请人按上述分别提供相应的承诺及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要求为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附件2
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水站仪器配置情况
常规五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质分析仪、生物毒性分析仪、自动留样器、采水系统、配水系统、集成系统、其他辅助配套设施等。
二、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服务内容
1.对水站的仪器设备、采水系统、配水系统等进行维护保养、校准、维修;
2.按我局要求完成与技术服务有关的其他工作;
3.对我局水站管理人员进行水质自动监测技术培训。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在技术服务期间,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本着为我局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水站各系统及仪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及时维护水站系统和仪表,预防和减少故障发生,提高监测数据的上传率和有效率;规范各项运作,确保人员、设备安全,防范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具体要求
★2.1技术服务人员须能熟练操作水站仪器,具备省级以上监测站颁发的水质自动监测上岗证(提供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履历、上岗证书复印件)。
2.2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人员工作主动积极,能承受工作压力,适应野外和夜间工作。服务期间技术服务人员不得更换,如遇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我局同意后,方可更换。(须提供承诺函)
★2.3服务期间,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和车辆的安全责任以及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须提供承诺函)
★2.4服务期间,水站故障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须提供承诺函)
2.5技术服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和四川省水站有关技术要求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积极完成水站仪器设备的定期维护、定期校准、定期检修和养护工作,并接受我局的各项监督检查。
2.6当水站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后,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有响应,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8小时内恢复,不能恢复的,24小时内更换备机并开展监测。(须提供承诺函)
2.7技术服务人员应严格按照水站质控措施技术要求开展水站仪器日质控、周质控、多点线性核查、加标回收率测试、集成干预检查等质控工作,及时做好数据异常及水站系统异常处置工作,保障仪器正常、稳定运行。
2.8供应商要做好我局人员水质自动监测技术培训工作(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方案)。
(三)财产保护
未经我局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水站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同时,在技术服务期间,供应商有责任保证水站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四)考核方法
4.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我局管理的水站数据上传率、有效率达不到90%,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我局将视情对供应商进行约谈、扣款。
(1)发现非运维人员有干扰正常监测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上报我局的;
(2)分析仪器监测结果出现异常,未及时响应并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的;
(4)未定期进行站房仪器、采水系统等设施等清理维护工作的;
(5)其他不符合水站运行技术要求的情形。
4.2供应商及人员实施或参与以下情形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一经查实,将视情形给予约谈、扣款、解除合同等处罚,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1)存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中认定的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行为的;
(2)随意更改预处理装置及方式、仪器关键参数的;
(3)实施或参与干扰采水设施和自动监测设施、破坏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
(4)其他实施或破坏造成水质自动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情形。
4.3供应商不按照我局的技术服务要求工作,造成资产遗失、损坏、仪器性能功能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我局将视情形对供应商给予约谈、扣款、解除合同等处罚,并追究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4.4供应商及人员蓄意破坏水站固定资产,或私自外借、出租、抵押等情形的,我局将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出现国有资产损失或流失的,按原价赔偿。
4.5供应商及人员未按要求履行保密义务的,我局将视情对供应商进行约谈,因此造成我局重大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我局将视情形给予扣款、解除合同等处罚,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注:标注“★”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视为废标处理。
附件3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格式
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一、授权委托书
内江市资中生态环境局:
本授权声明:(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内江市资中县城区(重龙镇)水质自动监测站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竞争性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系(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竞争性谈判而不委托代理人竞争性谈判适用。
三、报价表
(竞争性谈判人)
我公司根据(竞争性谈判人)所发竞争性谈判文件,在研究上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报价为:。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四、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对资格要求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竞争性谈判人):
本单位(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活动,现承诺:
我单位满足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五、技术服务内容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根据比选文件编制,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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