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的宝钢地块内部道路(长泰路-河东路)绿化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钢地块内部道路(长泰路-河东路)
(2)工程规模:约50万元
(3)工期周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月,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5月施工总工期暂定 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宝钢地块内部道路(长泰路-河东路)绿化工程图纸及清单中所示的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提供正式人员证明材料【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25年1月7日14时0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城港路56号三号楼419会议室,并在2025年1月7日14时0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现金)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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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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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
宝钢地块内道路-绿化施工图1-盖章4.30(1).pdf
【绿化招标文件】宝钢地块内部道路(长泰路-河东路)绿化工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