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 ******有限公司 |
地址 | : |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中兴路25号 | 地址 | : |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
邮编 | : | 434199 | 邮编 | : | 430033 |
联系人 | : | 付先生 | 联系人 | : | 王秋实 |
电话 | : | 0716-****** | 电话 | : | 027-******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http://www.huajiezn.com | |
******银行 | : | ******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jsjd-1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标段 | 财务最低要求 |
jsjd-1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 2021、2022、2023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小于1亿元人民币。 |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jsjd-1 | 同时具备: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至少含监控、收费、通信)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2)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至少含监控、收费、通信)的施工业绩。 |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jsjd-1 |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也未被评定为d;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标段 | 人员 | 最低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jsjd-1 |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中级职称;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内担任过1条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
设计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职称; 2、近5年内担任过1条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机电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 |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职称; 2、近5年内担任过1条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所有成员)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未加盖联合体各 成员的单位章。 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2、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
4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注:①因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限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内容为固定格式无法修改,在对本项目理解的基础上,投标人应按九、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一)技术文件”编制,并上传至“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投标人技术文件的格式与内容与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②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5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联合体协议书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超过2家; (3)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 |
6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7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8 | 资质证书 | 未提供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 |
9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未提供或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 |
10 | 资质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资质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2、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表第(1)、(3)、(4)项的资质最低要求;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表第(1)、(2)项的资质最低要求。 4、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不承担相应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联合体中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 |
11 | 财务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在2021、2022、2023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小于1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上传至财务会计报表中) ************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数据本身是否准确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2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业绩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至少含监控、收费、通信)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2)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至少含监控、收费、通信)的施工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上述第(1)、(2)项业绩要求。若某项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的多项业绩时,该业绩可分别计算。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的任务分工对其业绩进行认定: ①当联合体成员承担设计任务时,该联合体成员需满足第(1)项业绩要求; ②当联合体成员承担的施工任务含有通信、监控、收费中的一项或多项系统时,该联合体成员需满足第(2)项业绩要求。 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不能反映上述标准的,不予认定。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第(1)项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网页截图资料不予认可);网页截图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认定时间以上述网页截图中的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第(2)项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网页截图资料不予认可);网页截图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认定时间以上述网页截图中的交工时间为准。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 4、近5年,指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独立承担完成机电工程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其业绩予以认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以联合体成员身份中标的机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含投资人项目)并承担该项目机电工程全部设计工作的,则该业绩予以认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以联合体成员身份中标的机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含投资人项目)并承担该项目机电工程全部施工工作的,则该业绩予以认定。同一标段的机电工程施工任务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承担或实施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 |
13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 5、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未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有联合体成员未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
14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中级职称。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内担任过1条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设计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职称。 2、近5年内担任过1条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机电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 施工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职称; 2、近5年内担任过1条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以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为准,或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需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网页截图不予认可);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网页截图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施工图批复时间或交工验收时间。 (2)设计负责人以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为准,或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需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网页截图不予认可);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网页截图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施工图批复时间。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身份证。(2)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有效的职称证。(4)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建造师证应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 4、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资历表”中的“说明在岗情况”可不填报。 5、“近5年”是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设计负责人设计业绩认定时间以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网页截图载明的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业绩认定时间以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网页截图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6、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5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 |
15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为代理商;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为本项目机电工程的初步设计任务单位或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 | |
16 |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17 | 工程质量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未填写工程质量,或填写的工程质量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 | |
18 | 安全目标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 | |
19 | 投标保证金 | 1、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
20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所有成员)、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 | |
3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第二信封的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二信封投标函其他补充说明承诺函 注:合同用款估算表可不填写。 | |
4 |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总报价,或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3)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
5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 |
6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设计费报价超过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或施工费报价超过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 | |
7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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