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北校区新建科创楼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宝财招标-2024-69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学北校区新建科创楼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12月22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3日00时00分整至2025年1月13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5年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施工标段: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 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
3.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提供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个人社保查询截图
3.5其他人员资格要求:拟派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或安考C证)、材料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提供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个人社保查询截图)
3.6、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 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截图。
3.8、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内容,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5)企业因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全国和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应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办理新申请、升级、增项、重组、分立、合并、跨省变更和延续等资质许可事项,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揽房屋市政工程期间资质被标注异常的,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对其承揽项目加强监管。
注:(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详 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紧急通告 ”及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 承担;(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 诺事项的真实性;(4)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监理标段: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电子证照。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4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 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截图。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内容,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5)企业因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全国和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应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办理新申请、升级、增项、重组、分立、合并、跨省变更和延续等资质许可事项,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揽房屋市政工程期间资质被标注异常的,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对其承揽项目加强监管。
注:(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 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变更为
施工标段: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 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
3.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提供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个人社保查询截图
3.5其他人员资格要求:拟派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或安考C证)、材料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提供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个人社保查询截图)注:企业现场从业人员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配备人员标准执行【2024】47号
3.6、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 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截图。
3.8、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内容,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5)企业因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全国和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应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办理新申请、升级、增项、重组、分立、合并、跨省变更和延续等资质许可事项,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揽房屋市政工程期间资质被标注异常的,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对其承揽项目加强监管。
注:(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详 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紧急通告 ”及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 承担;(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 诺事项的真实性;(4)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监理标段: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电子证照。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注:企业现场从业人员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配备人员标准执行【2024】47号。
3.4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 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截图。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内容,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5)企业因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全国和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应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办理新申请、升级、增项、重组、分立、合并、跨省变更和延续等资质许可事项,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揽房屋市政工程期间资质被标注异常的,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对其承揽项目加强监管。
注:(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 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5、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7日11时0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中学
地址:宝丰县文化路北段路西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2层
联系人:亓磊
联系电话:******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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