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工作内容
(1)项目概况:******管理中心2025至2026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
(2)工作内容:①清运地点:广东省******管理中心经营场所内(含办公楼、综合楼、宿舍楼、厨房等区域)。②清运内容:******管理中心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共3个垃圾桶,规格为660升/个,每个垃圾桶的承受重量大概130公斤左右)。③清运频次:对我司经营场所内垃圾桶点每天清运处置壹次。
(3)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环保法规和政策,提供符合以下标准的清运服务。
具体要求:
① 确保场区内垃圾(垃圾池)及时清运,随满随清;
② 合理安排垃圾分类与处理,保持站点环境整洁、卫生,符合环保要求;
③ 清运的车辆必须外观整洁、车况良好,并符合政府部门的有规定,做好防污染措施,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沿途散落、遗漏垃圾;
④ 负责清运车辆的安排及垃圾处理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转运、合法合规的填埋处理、管理和其它杂费,高速通行相关费用;
⑤ 须提供本项目的垃圾转运至国家合法填埋场的有效证明;
⑥ 遇节假日及春运等车流人流高峰期,承包方需提前安排调配好备用清运车辆,确保重点时段垃圾量多时亦能及时清运;
⑦ 清运垃圾应符合安全操作规范和有关环保法规,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⑧ 若未按照采购人要求对清运地点进行清运或清运不及时的,超过24小时不予以响应,采购人有权视情形外请专业队伍开展清理,清理费用不超同时期市场价,费用从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中即时扣除进行支付;履约期内供应商达到三次清运异常,第三次,采购人可依据事实提出解除本合同执行,并扣除供应商余额履约保证金。
⑨采购人如开展活动需调整清运事宜时,需提前一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将按照采购人要求安排时间和车辆。
(4)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年)。
其他要求:
①本服务项目年度清运包干总金额具有确定性,请潜在供应商谨慎报价。如采购人上级单位对本项目采购事项有另行规定的,采购人将按照采购人上级单位相关政策执行,本项目合同将从采购人上级单位相关政策发布的次月开始终止。
②供应商清运垃圾过程中出现服务不及时或服务质量未能达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供应商并督促供应商处理,逾期未能妥当处理,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可扣减供应商当月垃圾清运服务费用的 10%。
2.评审办法及上限价
本次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上限价为25200元/年(其中每月2100元),两年上限价格为50400元。其中最高限价基准税率为: 1 %。评审价格为供应商的含税报价按最高限价基准税率折算后的含税价格,评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否决。
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价法,是指在资格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按评审价格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一致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计价方式
按每月2100元收取清运费用(由供应商包干使用)。
4.合同支付
按季度付款方式支付。承包方在每季度首月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天内支付该费用。
本合同价款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总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供应商按季度完成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且通过采购人认可后,采购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30天内完成审批,采购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供应商重新提交。实际支付的费用应扣除相应违约罚金或赔偿金;供应商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采购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采购人同意费用结算申请。
4.响应报价及递交时间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请于 2024 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00 ******集团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注册、报名并参与报价,否则视为放弃参加采购。以平台报价为准。
5.发布公告媒介
******有限公司官网(******)、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12500/)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坝山口周角龙村12号
联 系 人: 曾桂城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