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财政局************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00
******服务中心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街道渔农、福华、口岸社区各配备人员4名,(每个社区含3名社工和1名辅助人员,其中1名为中级社会工作师及1名党员)。每个社区服务项目中的3名持证社工分别担任社区养老服务专员、儿童主任、救助服务专员。******街道渔农、福华、口岸各社区配备人员至少3名(其中1名为中级社会工作师)。2、原变更协议条款关于项目经费总额的约定:项目经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肆万壹仟肆佰肆拾元整 (¥******.00)现修改为:项目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肆万叁仟伍佰捌拾元整(¥******.00)。(核算过程:2024年4月至12月,每月按120120.00元支付共计9个月,2025年1-3月,按87500.00元/月支付,则120120.00*9+87500*3=******.00)。3、原变更协议条款关于每月支付经费:每月经费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零壹佰贰拾元整(¥120120.00元)。现修改为:2024年4月至12月,每月按120120.00元支付(人民向币壹拾贰万零壹佰贰拾元整),2025年1-3月,按87500.00元/月支付(人民币捌万柒仟伍佰元整)。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街道党群服务经费缩减至455万元,故统一按每个社区35万/年计入2025年度运营经费特作变更;2、本次变更内容仅针对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合同期进行变更,不影响后续其他工作开展。因此,现就合同约定人员数量、职责分工、项目经费申请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办事处
传真:
******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街道办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公示.docx附件2:(2024)深福田合1223第02号-清洁版-北斗-二次变更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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