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12******委员会以 《关于同意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函》(川发改法规函〔2024〕740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1.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成都市
2.2工程概况:成都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自郫都区普安站引出,经高新西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止于舜和家园站,线路长33.83km,全为地下线,共设置车站27座,换乘站13座;设普安车辆基地1座,直接工程投资约198.65亿元。
2.3招标范围:成都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主要包括:
可行性研究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批所需的所有相关的可行性研究阶段支撑性报告编制[包括但不限于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节能评估、未压覆矿产资源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全预评价(含安全条件论证)、沿线市政统筹规划方案、职业卫生预评价、客流预测(可研阶段)、岩土工程勘察(可研阶段)、1:2000地形图、沿线建构(筑)物调查、地震安评、全自动驾驶专题报告、外部供电咨询、风景名胜区及文物保护研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水土保持、环评影响评价(含公众参与说明)等],稳定本线路的关联研究、相关附属专题研究以及为完成可行性研究批复所必要的可行性研究试验等相关专题报告,含各阶段评审及审查会相关一切工作,以及《任务大纲》要求的其它所有工作。
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各阶段全部勘察工作;报建、报建相关的测绘工作;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用户需求书)、施工图设计、BIM应用专题研究、车站公共区装修设计(含方案设计和招标图设计),车站公共区装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专业接口协调、技术统筹以及图纸会审、会签等工作在本合同范围内,由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整体管理;文物考古勘察、沿线市政管线综合设计、办理划拨供地和不动产权手续的勘测定界成果(含坐标转换、矢量图等)、专项设计及专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林地保护专题研究及审查、外部供电环境影响评价、沟渠及河流迁改设计和行洪论证、控规调整<优化>、市政管线和轨道交通工程规划测量、沿线市政配套工程实施方案、土壤污染调查);轨道经济研究及设计;TOD专项研究设计;施工、系统联调、开通试运营前等阶段的设计配合;各阶段审查会的会务相关工作及为保证地铁建设必须的市政或地块设施管线等的拆除还建设计,具体详见《任务大纲》。
2.4标段划分
1标段: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四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
2标段:成都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
本批次招标共2个标段,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对2个标段均可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具体中标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同“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各联合体成员:
①车站或场段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②区间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勘察单位:同“独立投标人”勘察资质要求。
3.1.2业绩要求:
(1)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项业绩要求
①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工日期在近5年内),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业绩;
②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工日期在近5年内),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承包业绩。
同一合同同时包含可行性研究、设计总承包项目业绩,或不同合同中的可行性研究业绩、设计总承包业绩经组合后满足上述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同“独立投标人”要求,各联合体成员:
①车站或场段设计单位: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工日期在近5年内),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或场段设计业绩(设计总承包合同中包含满足前述条件的车站或场段设计内容均可)。
②区间设计单位: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工日期在近5年内),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区间设计业绩(设计总承包合同中包含满足前述条件的区间设计内容均可)。
3.1.3主要人员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除勘察专业总体负责人<副总体>可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人员担任外,其余主要人员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人员)
(1)项目经理(兼总包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的总包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
(2)项目副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的总包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总体技术负责人(总体)业绩。
(3)总体技术负责人(总体):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可研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的设计总体技术负责人(总体)业绩。
(4)勘察专业总体负责人(副总体):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证书。
注:①已完工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竣工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实体验收证明或项目已投入使用的业主书面证明)复印件;若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其姓名及所担任职务信息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指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轨道、市域快速轨道工程。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由1家设计单位担任,负责可行性研究、总体总包管理以及重点换乘站、配线站或涉同体同步实施工程的站点设计任务;车站、场段和区间设计任务以及勘察任务可由联合体成员承担。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4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1家,车站、场段和区间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勘察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分工提供相应资质和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6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系统登录入口”中“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1日09时00******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2号或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服务中心(******/)******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1443)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
邮 编:610041
联系人:技术:李工 电话:******
蔡工 电话:******
商务:杨工 电话:******
孙工 电话:******
传真:******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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