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三环西路养护工程项目用沥青混合料公开招标项目已列入2024年度计划,资金来源为业主工程计量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因南太湖新区2022-2024年度三环西路养护服务项目施工需要,需要采购沥青混合料约42100吨,预算总额2068.3625万元(含税)。项目******有限公******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2.2招标范围:本次沥青混合料公开招标设1个合同包,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 名称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划 数量 | 供货期 | 备注 |
LQHHL-01 | 沥青混合料 | 改性SMA-13 | 吨 | 200 | 合同签订后至项目施工结束 | 含运输到场 |
沥青混合料 | 普通AC-13 | 吨 | 1500 |
沥青混合料 | 普通AC-13再生 | 吨 | 700 |
沥青混合料 | 普通AC-16 | 吨 | 35000 |
沥青混合料 | 改性AC-16 | 吨 | 1300 |
沥青混合料 | 改性AC-16再生 | 吨 | 1000 |
沥青混合料 | 改性AC-16(抗车辙剂) | 吨 | 200 |
沥青混合料 | 改性AC-16再生(抗车辙剂) | 吨 | 300 |
沥青混合料 | 普通AC-20再生 | 吨 | 500 |
沥青混合料 | 普通AC-20再生(抗车辙剂) | 吨 | 400 |
沥青混合料 | 普通AC-25再生 | 吨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的供应商,且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产能不低于240吨/时(以拌合设备的采购合同、采购发票或者拌合设备的租赁协议为准),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4)其他:/。
3.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3业绩要求:至少具有一个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沥青混合料销售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原件备查)。
3.4信誉要求:
******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D级供应商等情形)。
√(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5)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6)其他:/。
3.5其他要求:
(1)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1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其他: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且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没有瑕疵。
(4)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不低于20辆(以投标人承诺书为准)。
(5)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结合自身的采购、加工、运输、存储、组织管理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运输、存储的相关法律。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若公告与招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cms/default/webfile/index.******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12-06 00:00至2024-12-15 23:59。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60转6转2。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12-16 16:30。招标人将于2024-12-19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12-24 10: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上发布。(招标人根据需要可增加其他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陶家墩村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东收费站3号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招采中心: ******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季先生
电 话:0571-******
电子邮件:******
系统维护电话:(0571)******(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季先生;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刘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4-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