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有限公司 | 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1868号2栋1单元12楼1202号 | 3,698,774.98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A****** | 交通管理设备 |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批) | 3,698,774.9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毛启刚、王惠、冉津津、代玲莉、丁弘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得原则,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5855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585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品目:A******交通管理设备;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3,916,138.80元。
2、计划编号:************7390[2024]01262。
******财政局,联系方式:028-******。
4、付款方式:
4.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标供应商出具票据凭证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4.2货物到达安装地点,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商出具票据凭证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4.3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并认可项目结算审计金额后,中标供应商出具票据凭证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4.4保修期期满后,中标供应商出具票据凭证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4号楼11楼41107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1栋35楼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文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5日
相关附件: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报价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