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何玉琴(采购人代表)、李建川、隆元昌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收取标准为: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确定。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单价招标的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计算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成交金额的1.5%,100万元-500万元按1.1%,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收取,下浮后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40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37700元,采购计划******财政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电话:0831-******,地址:宜宾市南溪区长江大道东段129号。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医院
地址:南溪区正信路三段450号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黑塔路28号
项目联系人:晏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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